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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正规配资平台推荐 东方盛虹: 关于预计触发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5 20:44    点击次数: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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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上海文化旅游市场呈现高开稳走态势。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持续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和旅游行业的金融支持,梳理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截至2023年9月末,上海市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贷款本外币余额468.19亿元,比年初新增63.73亿元,同比增长22.8%,较好支持了文化和旅游行业复苏和高质量发展。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在任意 30 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低于“盛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80%,预计将触发“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 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512 号) 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5,0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00,000.00 万元,期限 6 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盛虹转债”,债券代码“127030”。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盛虹转债”转股起止日期自可转 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3 月 26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9 月 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募集说明书》关于“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规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 30 个连续交易 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 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 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 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 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 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 司股票在任意 30 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 决。2024 年 5 月 8 日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盛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3.31 元/股的 80%,即 10.648 元/股,预 计将触发“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若触发“盛虹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 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按规 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盛虹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公司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联系电话 0512-63573480 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